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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管瘤认识的误区

发布者: 血管瘤论坛   2015-5-29 15:37   1041  

血管瘤是小儿常见的良性肿瘤,其发病率约为2%〜4%(除外新生儿斑痣),约3/4在出生后不久即可发现,其余1/4在婴儿时期发现,女性发病率为男性的2〜4倍,大部分发生在面颈部,影响病人美观。发生在四肢者可影响患肢的功能。血管瘤多数单发,约有1/5病例为多发。

目前人们对血管瘤认识存在着一些误区。

       其一,认为血管瘤是“胎记”,到1岁左右会完全自然消退,因此不重视,任其自然发展,以致血管瘤发展范围很大,给治疗上增加困难。其实所谓的“胎记”是指出生后大多数婴儿都有的新生儿斑痣,到1岁左右会逐渐完全消退,皮肤色泽恢复正常。而大部分毛细血管瘤和混合型血管瘤等不是胎记,是真性血管肿瘤,只有草莓状血管瘤一部分可以自然消退,而大部分不会消退,会继续扩张增大。

       其二,认为血管瘤是良性肿瘤,不影响生命,特别不是发生在面部,不影响美观,如发生在四肢,隐蔽部位,既不影响美观,又不影响四肢活动,不必重视,任其自然发展。血管瘤虽然属于良性肿瘤,但是它具有某些恶性肿瘤的生物学特征,如血管瘤生长速度快,其生长速度超过患儿生长发育速度,无限制地向周围邻近组织侵犯,使邻近组织及器官遭受到破坏,深入肌肉、筋膜,甚至骨骼,在面部可造成面部畸形,在口腔影响说话和吞咽,甚至影响呼吸。在四肢影响患肢功能,甚至造成肢残等,给治疗带来困难,甚至无法医治。

       其三,一些医师对血管瘤认识不足,认为血管瘤是良性肿瘤,不影响病人生命,所以一般教科书上叙述简单,甚至一带而过,并且都记述大部分血管瘤在患儿长大后可以自然消退,以致误导年轻医师,因此当患儿家长带患儿来就诊时,也以此相告。并说如不消退再来治疗。其实医师应该对血管瘤初诊患儿,详细检査,并记录血管瘤类型、发生部位、形态大小、表面颜色、病变范围等,一般应每月检査1次,如血管瘤生长迅速应每周检查1次,其结果与上一次检査作对比,如发现病变范围缩小,表面颜色变浅,血管瘤表面变平坦,说明血管瘤病变在稳定期或消退期,可以继续观察,有可能自然消退。如血管瘤病变范围扩大,血管瘤表面皮肤隆起,表面颜色变深,表明血管瘤在增生期。应采取积极的治疗态度,特别是海绵状血管瘤、混合型血管瘤、橙红色斑、葡萄酒色斑痣等血管瘤大部不会自然消退应及时治疗。

       笔者在临床实践中,发现由于上述一些对血管瘤认识误区,以致病人到青少年时或成年时才就诊。此时巨大血管瘤引起面部畸形,而口腔及舌血管瘤引起说话不清、进食困难,经常遇到一些血管瘤病人来就诊时埋怨家长小时候没有及时治疗,并有轻生念头。笔者遇见一些三十多岁女性面部海绵状血管瘤病人来就医时,性格内向、情绪低落、沉默寡言,经坏死疗法治疗后,血管瘤治愈,面部畸形消失,基本上恢复正常面容或完全恢复正常面容。抑郁悲观的心情被解除,病人第2年来复査时,带着男友或爱人,又说又笑像变了一个人似的,融入社会大家庭中。

       笔者认为,对待血管瘤患儿,应采取积极的态度,详细记录血管瘤类型、范围大小、表面颜色,皮肤有无隆起变形等。<1岁严密观察定期复査,对比血管瘤变化大小。>1岁患儿血管瘤如无消退征象应及时治疗,特别是面部毛细血管瘤,如面积范围不大,采用坏死疗法治疗,方法简单,疗效肯定,安全无副作用,即使治愈后有小瘢痕,因瘢痕平坦,范围小也不影响美观;对于海绵状血管瘤或混合型血管瘤,因大部分不会自然消退,而且会逐渐增大,会造成面部畸形及肢体功能障碍,应及早采用坏死疗法治疗。深部海绵状血管瘤,或混合型血管瘤深部及浅层病变可同时用坏死疗法治疗。如面部混合型血管瘤,浅层毛细血管瘤可先采用放射性90SR或32P敷贴治疗,等浅层毛细血管瘤治愈后深部海绵状血管瘤用坏死疗法治疗。如口腔内及舌血管瘤,一经发现,应立即治疗。因为口腔及舌部血管瘤多为海绵状血管瘤和混合型血管瘤,很少会发生自然消退,并逐渐增大,增大后影响说话和吞咽功能,并因治疗上不易暴露,给手术及其他治疗方法增加困难,所以应尽早采用坏死疗法治疗,会收到很好的效果。有利于患儿身心健康成长。

       综上所述,血管瘤的治疗和其他恶性肿瘤治疗一样,除少数类型毛细血管瘤可自然消退外,大部血管瘤应尽量早期治疗,早期病变范围小,不影响正常功能,釆用坏死疗法治疗,方法简单,不受患儿年龄限制,安全、疗效肯定,应作为血管瘤首选治疗方法,早期治疗血管瘤,容易治愈,因血管瘤初起病变范围较小,容易治疗,不但解除家长的忧虑和担心,而且有利于患儿生长发育和身心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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