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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水乙醇注射静脉畸形

发布者: 血管瘤论坛   2020-9-2 14:12   2264  

肺动脉压和循环动脉压与乙醇在血液中的浓度和剂量呈正比(Mitchell等,2006;Ko等,2009)。现已证实,在每次注射量大于0.Iml/kg总剂量大于0.5mlUkg的情况下,心血管不良反应的发生率随注射量的增加而升高(Shin等,2010)。尽管如此,小剂量无水乙醇也依然有可能引发急性心肺并发症。与无水乙醇的血液浓度直接相关的是注射剂量,而非静脉畸形的类型(Mason等,2000;Hammer等,2001)。为避免相关毒性反应,单次无水乙醇的总注射量不应超过1mL/kg(或60mL),而0.25ml/kg被认为是可能引发不良反应的阀值(Bisdorff等,2011)。因而,应在单次治疗中注射剂量足够且安全的乙醇,以2个月为2次注射的间隔期,通过少量多次的策略减少并发症发生,并达到理想的治疗效果(Olando等2010)。

鉴于无水乙醇易导致神经损伤或坏死,对于毗邻重要神经或局限于皮肤黏膜的病变无水乙醇被禁止应用,而建议使用更加温和,安全的其他硬化剂。在美国,无水乙醇凝胶(混合羟乙基纤维索)已经开始用于部分临床试验,但这种剂型尚未商业化(Dompmarin等,2000,2011;Schumacher等,2011)。采用凝胶的目的是限制无水乙醇在静脉畸形中的扩散,使其局限于病变区域,因此,更少的剂量即可引发病变区域的血栓和硬化。初期研究肯定了凝胶型无水乙醇的实际疗效和对全身性副反应的预防。但是,这种剂型的一个缺点是排异反应,可能导致患者出现皮肤小范围坏死及乙基纤维素排异(Dompmartin等,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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